近日,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查处一起虚构绑架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件:女儿被绑要钱 母亲心急报警
3月8日上午10时许,红古区山根村居民杨某某来向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报警称:3月2日其女儿鲁某离家去兰州打工。
3月8日凌晨3时34分其女儿给她打电话哭着称“救命,我被人绑架了,他们要钱。”
凌晨3时50分接到其女儿发来的短信称“明天一点之前往你女儿的卡里打6万块钱,如果报警或者不打钱的话,我就把你女儿扔到河里,让你连尸体都看不见!记住,一点,六万块!”同时附有女儿的银行卡号。
后杨某某一直给女儿打电话,女儿手机无人接听,杨某某遂报警。
接警后,红古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进行了初查,同时上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刑警支队。
3月9日上午11时许,警方在红古区海石湾镇下海石村一出租屋内将鲁某找到。
原因:外出学习遭拒 虚构绑架被拘
经询问警方查明,违法行为人鲁某近期向其母亲杨某某提出到外地学习蛋糕烘焙技术,被杨某某拒绝。3月2日,鲁某谎称去兰州打工,离家外出,租住在红古区海石湾镇下海石村,花完带在身上的70元钱后,鲁某虚构其被人绑架的谎言,并向其母亲杨某某索要用于日常花销及学习蛋糕烘焙技术需用的6万元钱。
警方经进一步调查,未发现有他人教唆或合谋向杨某某勒索钱财的情形,杨某某所报警称的其女儿鲁某被绑架的犯罪事实不存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红古警方对鲁某虚构绑架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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