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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通报宋喆 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事拘留于朝阳派出所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7-09-14 浏览:
导读:9月13日晚9时许,北京警方通报了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警方抓获一事。

北京警方通报宋喆 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事拘留于朝阳派出所

  【北京警方通报宋喆 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事拘留于朝阳派出所】9月13日晚9时许,北京警方通报了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警方抓获一事。

  通报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通说认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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