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不少老人为防止今后家庭成员财产纠纷办理遗嘱,但很多老人不识字,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家庭中,如何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每一个遗嘱都必须公正或者需要子女签字呢?
公正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种形式最具法律效力。
自写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并签名,这种遗嘱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必必须公正。
代写遗嘱:由于遗嘱人无法书写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写,注明时间,并由代写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同时,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无论哪种遗嘱形式,老人都不需要子女签字,甚至不需子女知道。
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写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签名后才能有效。
首先,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须同时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并且 不能是继承人3个条件;
其次,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写完遗嘱后应当和其他见证人一起在遗嘱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最后,再交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确认。如果有条件最好现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留存。
(编辑:天下无讼)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