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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诉讼离婚流程是如何?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8-23 浏览:
导读:夫妻诉讼离婚时,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夫妻的形态有所不同,有军魂,有外国人婚姻,有华侨婚姻,有涉外婚姻等。不同形态下的法院管辖是不同的。虽然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进行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案件,去哪里起诉?诉讼离婚流程是如何的?

2018年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

2018年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诉讼离婚流程是如何?

  离婚纠纷诉讼之一审法院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申请。法院通过审查,确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18年特殊的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

2018年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诉讼离婚流程是如何?

  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之管辖法院还可能为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等。

  (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说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不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

  (二)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的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不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

  (三)被告一方户籍迁出但未落户时的管辖

  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故,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军事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劳动教养;(4)被监禁。

  (六)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该条适用于双方均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情形。

  (七)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2)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八)离婚当事人在国外时的离婚管辖

  (1)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2)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3)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六条。

  (九)涉外离婚判决的承认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8年诉讼离婚流程全过程

2018年诉讼离婚去哪里起诉?诉讼离婚流程是如何?

  一、原告起诉

  (一)法院管辖: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特殊的如上文所述。

  (二)离婚起诉书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法院将予以立案。

  三、提交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四、法院调解

  (1)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进行调解,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和或者调离。

  (2)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注意:被告是不受限制的)

  (3)对生效的离婚调解不服的,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五、开庭审理

  法院确定了开庭审理的相关事宜后,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审限: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适用一般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

  六、法院判决

  (1)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2)判决书送达15日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3)离婚判决在生效前,双方不得另行登记结婚。

  (4)判决离婚的案件中,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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