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理论上不管何时都可以修改自己户口簿上的名字。
第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如果受理的话,就等派出所来通知,要在户口本上修改;
第二,如果户口本修改成功,根据户口本上面的新名字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手续跟换证的手续相同;
第三,身份证修改成功以后,要到相关部分,比如,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到发证部门去改名字;
第四,记得跟单位的人事说改名字的事情,在人事档案中留下改名记录,而且开始启用新名字。
(编辑:橙籽伢)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