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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屋征收过程中临时建筑有补偿吗?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0-16 浏览:
导读: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18年房屋征收过程中临时建筑有补偿吗?

2018年房屋征收过程中临时建筑有补偿吗?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临时建筑面临国家征收时,能否获得补偿分两种情形:

  一、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获得补偿

  举例说明:2015年,赵某经批准在某县临时建造了一幢300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期限是10年。2017年12月,该县修建高速公路要征收这幢房屋。由于这幢房屋没有超过批准期限,所以,赵某可以获得该房屋的征收补偿。

  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举例说明:上例中赵某的房屋是2005年临时建造的,到了2017年12月开始了房屋征收时,该房屋已经超过了10年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所以,这种情形赵某是不能获取该房屋征收补偿。

2018年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如何认定?

2018年房屋征收过程中临时建筑有补偿吗?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认定。根据《房地产统计指标数据解释(试行)》(建设部建住房【2002】66号)的规定: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上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以上(含2.2m)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内容予以认定,如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与房屋登记薄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如对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薄的记载的建筑面积有异议,可委托房屋面积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未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予以测算。房屋实际面积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不一致的,实际面积大于房屋产权证上面积的,如未翻建、改建、扩建的,属于房屋产权证记载有误,以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小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面积的,也属于房屋产权证记载有误,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补偿;但实践中,也会存在按照房屋产权证上面积进行补偿的情形。

2018年临时性建筑和永久性建筑补偿有什么区别?

2018年房屋征收过程中临时建筑有补偿吗?房屋面积如何认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管理条例》中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也就是说,临时性建筑拆迁补偿的症结就在这里,是否在临时性建筑的批准期限内,超过两年的临时性建筑,并且没有申请延期的临时性建筑,拆迁人可以不给补偿的。

  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如果开发商因为是临时性建筑的话,要看临时性的建筑的批准期限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没有过期限的话,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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