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1、登陆管理中心网站用身份证号查询,若单位未登记身份证号则您可以咨询单位经办人,查询本人9位个人公积金账号,再上网查询;(查询的初始密码为123456)
2、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卡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可打印对帐单),自动柜员机(ATM)、96588电话银行查询;
3、自动语音查询:12329;
4、本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单位身份证明来管理中心人工查询。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编辑:橙籽伢)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