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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3-07 浏览:
导读:夫妻双方离婚避免不了的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为了给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利用自己最大的能力给予孩子更多的爱,很多父母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都会争论不休。那么,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怎样举证?

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

2019年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依据法律: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夫妻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2019年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1、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2、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父母争取抚养权怎样举证?

2019年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怎么办?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一、母方争取抚养权的举证准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相应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无特殊情况,子女一般都随母方生活。那么,在此条件下如何作出举证呢——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父方争取抚养权的举证准备

  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是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的,父方要争取抚养权的,根据实际的情况,也可做出相关的举证。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另外,父母其中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通常,离婚案件大多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有没有什么技巧,可以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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