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下称《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被归入“偶然所得”征收个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而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不再征收个税。
根据《公告》,被调整为偶然所得主要有三项具体收入,其中之一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答《公告》时表示,近年来,不少企业通过发放“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网络红包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该负责人表示,《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指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公告》除了明确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个税征收问题外,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和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均被纳入偶然所得,需要缴纳20%个税。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符合相关条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派发给员工的现金网络红包。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2.参与网络抽奖活动领取的红包。今年BAT巨头们上亿的红包之战也格外精彩,微信今推出了表情红包功能、支付宝继续集五福、百度赞助春晚派送9亿红包、抖音集音符瓜分5亿。
1.如果是领导自掏腰包在微信群中随机派发的红包,就不用缴税。这种情况属于《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所说的: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今天微税姐就很羡慕在总部的小伙伴们排队去老板那里扫码领红包。
2.企业派发的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红包。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之间派发的红包。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压岁钱。春节,不仅是比拼手速的战场,也是考验演技的时刻。
(编辑:橙籽伢)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