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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轮奸是怎么认定?犯轮奸罪一般怎么判?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2 浏览:
导读:轮奸又称为集体强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附属于强奸罪,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奸淫幼女的行为。那么,法律关于轮奸是怎么认定?犯轮奸罪一般怎么判?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9年法律关于轮奸是怎么认定?

法律关于轮奸是怎么认定?犯轮奸罪一般怎么判?

  实践中,轮奸情节的认定尚有不少争议,导致裁判结果不同,影响了法律统一适用的统一性。那么,在轮奸行为的认定上要注意什么呢?

  1、轮奸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

  通常认为,从主观要件来看,实施轮奸的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意思联络,意欲实施轮流奸淫行为。如果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轮奸的意思联络,则不构成刑法上轮奸的情节。但另外有观点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只要实施了轮流奸淫的行为,亦应认定为轮奸。

  2、轮奸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

  在我国刑法中,轮奸属于情节加重犯,即只有在强奸过程中具有轮奸情节的才构成情节加重犯。轮奸不是一种犯罪形态,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只存在构成与否的情形。因此,对“轮奸”的正确理解就成为审理这类案件的重点。

  我国《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形之一,即“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首先从语义上分析,轮奸应当是“轮流奸淫”的简略表述,侧重强调的是“奸淫”行为。只要两名或多名男子具有轮流奸淫同一妇女的共同故意,在一定时间内对一名妇女实施控制,并分别奸淫的,即使时间间隔较长,甚至不在同一地点实施奸淫的,都视为轮奸。

2019年犯轮奸罪一般在怎么判刑?

法律关于轮奸是怎么认定?犯轮奸罪一般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轮奸罪与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法律关于轮奸是怎么认定?犯轮奸罪一般怎么判?

  强奸罪:

  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出现了诸如婚内强迫性行为、女性强迫男性性行为等诸多新情况,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轮奸罪:

  是指: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人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 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也算情节恶劣 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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