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即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形成的正常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它包括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从本质上讲,一切犯罪都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侵害。但是,由于刑法对侵害或者破坏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市场经济、人身权利、家庭婚姻、公私财产、国防与军事利益以及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等社会秩序的行为列入了刑法分则的其它章节,故本章所规定的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社会的日常管理活动和秩序,换言之,是刑法分则其他各章规定之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以外的国家对社会的日常管理活动与秩序。
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管理秩序,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这些秩序是由国家各职能机关依法对社会各个方面进行管理活动而形成的。我国刑法按照对犯罪的科学分类,将不宜列入刑法分则其他各章的各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都归于本章,所以,本类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狭义的社会管理秩序,特指刑法分则其他各章规定之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以外的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它包括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如公共秩序的管理、国(边)境的管理、文物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环境资源管理、毒品管理、文化娱乐物品管理等。其妨害管理的行为多种多样,具体表现为本章所规定的各种犯罪行为。
3、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自然人,
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非 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表现为过失。在故意犯罪中,有的还要求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如倒卖文物罪、赌博罪等;有的还要求具有是非颠倒、荣辱混淆的流
氓动机,如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非暴力及威胁故意阻碍公安、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指以阻碍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为目的。
招摇撞骗罪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定诈骗罪(法条竞合);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指有本罪行为用于诈骗、招摇撞骗的,是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指需情节严重;单位犯本罪双罚制。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仅)获取国家秘密。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指非法持有且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同时触犯其他涉密犯罪的对本行为不单独定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指需后果严重;有本罪行为窃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不单独定本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指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侵入同时实施其他犯罪的属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需后果严重;直接毁损硬件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等;有本罪行为实施其他犯罪的属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5年以上。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指指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单位犯本罪双罚制。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指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首要分子3至7年,其他积极参加的3年以下。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指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首要分子5至10年,其他积极参加的5年以下。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指需情节严重;只处罚首要分子。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指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5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5年以上。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指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5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5年以上。
聚众斗殴罪指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3年以下,有以下情形的3年以上:1、多次聚众斗殴的;2、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造成轻伤的定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寻衅滋事罪指客观方面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定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与抢劫罪区别在于公然且不在意财物价值;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区别在于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拦截追逐妇女并强制猥亵、侮辱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区别在于前者寻求刺激无端生事,后者事出有因系为达到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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