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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侵害采光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8 浏览:
导读:现在都市生活中,楼房是较为常见的,且大多数人购买的是商业房,此时会涉及到业主之间关于不动产使用的问题,也即领里关系的处理。那么,相邻权排水纠纷如何调解解决?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侵害采光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相邻权排水纠纷如何调解解决?

2019年侵害采光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 立足社会稳定,尊重已有习惯调解解决

  现实生活中,因用水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不多,且主要发生在农村。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在他人的水井不远处打井,使原井水的水量减少或干涸;或者在原水井附近修建厕所、化粪池等,导致污染井水;以及水井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为用水产生的纠纷,等等。同样因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也多发生于农村,如因设置屋檐或其他构筑物,致雨水直接注入邻人的房屋;变更排水管道致邻人房屋排水管道堵塞或使水排入邻人园子,等等。由于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且高地与低地之间的排水、疏水及过水纠纷涉及较多人的利益,因而出现用水、排水纠纷时,应当由当地基层组织或双方当事人认可的中间人按照已有的习俗、习惯,基于有利生产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召集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尽量促成双方和解。因为相邻双方都在共同的空间内生活,有共同的利益,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用水、排水,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多为对方想一想,就能解决相邻矛盾,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

  2. 按法律规定和法理处理,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实际生活中,部分群众认为水乃是一种可随意获取的自然资源,由于其在空间上不一定有直接的相邻方,故在日常生活中的取水、排水等问题没有得到老百姓重视。通常人们会认为用水、排水完全是“自己”的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和他人发生法律上的关联,法律对用水、排水行为没有约束力,等等。因此,对于此类相邻纠纷的调解,首先必须纠正部分群众可能存在的上述错误理解,认真、细致地做好分析教育工作。其次,把国家和地方上关于相邻用水、排水的具体法律规定(如《民法通则》、《物权法》、《水法》等)进行宣传、告知,使老百姓对于这个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个别地方,存在受屋场风水等迷信观念的影响(如认为邻居的屋檐水滴落在自家房屋上会有不利影响),这时候,首先要厘清纠纷的主要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找准切入点,引导群众转变部分不正确的观念,以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3. 结合自然情况,强调各方协商理解

  相邻各方应按照水的自然流向合理利用水源,正当排除水患,水流上游要照顾下游用水。在水源不足时,应按照“自近到远、由高至低”的原则,通过各方协商,合理分配,共同使用,依次灌溉。高地所有人和使用人有向低地自然排水的权利,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对高地的自然流水负有承水义务。这就是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排水权。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承水义务为不作为义务。即在非人为的情况下,如高地之水流至低地受到阻塞时,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负疏通义务。此时高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必要的疏通。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因此受益的,应按其受益程度负担相应的费用。疏通费用的负担,有习惯的依习惯。需要指出的是,如水流阻塞的原因是由于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如故意设置防堵设施等,因低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违反了承水义务,高地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排除妨碍或损害赔偿。

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

2019年侵害采光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李xx,男,住址:广东省深圳市xx巷1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

  委托代理人:颜xxx,广东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

  被告:深圳市xxx区xx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深圳市xx路xx号,组织机构代码: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拆除侵犯原告相邻权及生命健康权的违章建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减少的房租收入伍万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位于深圳市xxx区xx街道xx社区xx村xx巷x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于1990年x月x日向深圳市宝安县建设委员会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粤房字第xx号。

  被告于 年 月在没有任何合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告上述房屋前修建垃圾站,于 年 月再次在该违章建筑上加大扩建二层,用于变电所。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该变电所延伸距离不足5米,违反国家电力线路保护区规定,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内租赁人员的生活、居住的安全;根据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的规定,涉案变电所造成对环境的噪声污染;同时被告使用该变电所及变压器存在油泄漏污染,气体污染的安全隐患,严重侵犯了原告及原告租赁方的相邻权及生命健康权。为此,原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深圳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xx年三月六日

侵害采光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2019年侵害采光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

  既然采光权作为相邻关系法的调整内容,那么如何构成采光妨害须依照处理相邻关系的“忍受限度”规则加以衡量判断。所谓的“忍受限度”就是当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受到邻人侵害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侵害并不严重甚至无关紧要时,并且社会一般人能够容忍这种妨害,就不得主张排除这种妨害。具体到采光妨害问题上.妨害如果超过了社会一般人的忍受限度,即认为构成采光妨害;而如果没有超过社会一般人的忍受限度,则受害人负有容忍义务,不能阻却这种“妨害行为”,即认为不构成采光妨害。至于这一“容忍限度”如何成为司法实践具体操作的标准,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采光和日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可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将国家有关的建筑标准作为是否构成采光妨害的标准。本案的判决也正是采取这一办法,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认定本案被告构成采光妨害。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一50368—2005)4.1条的规定。此外,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l小时的标准。司法实践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确认是否构成采光妨害。

  此外,实践中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建筑物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还构成采光妨害? 笔者认为.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对其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审查错误或违反法律规定,认为该行政许可行为对己方造成采光权侵害,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审批项目违法,但不先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行为,而是先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也应当受理。因为这种民事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权利人维护己方不动产所有权权利行使的排除妨害请求权,而作为法定权利的采光权.除非基于公共利益的理由.不得因公权力行为而受到侵害。审理此类民事案件应当按照前述相邻关系的调整规则进行审理,对建筑物是否违法、违章的问题,因涉及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不在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之列。

  此外,在物权法明确规定采光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如果继续对侵害采光权的建设项目审批,则此类行政许可一般来说也是违法的。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采光妨害不需要考虑建筑物是否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就本案来说.被告建设的5号楼l2层以下有合法审批手续,13层以上部位尚未取得规划审批,这种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造的行为显属违法。但对这种行为的处理属于行政权监管范畴,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无需对此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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