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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1-12 浏览:
导读:我国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保护了身处水深火热家庭暴力之中的受害者,而对于家庭暴力民众的敏感意识也逐渐增强,但是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在所谓家的地方实施暴力的情况还有很多,而要离婚的受害者往往会受对方的威殴打、威胁恐吓,从而产生退缩之心,但是家暴永远只有一次和无数次,对于家暴只能采取0容忍,希望每个家暴的受害者能勇敢不妥协,为自己发声,那么,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人身保护申请需要有哪些条件?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申请人身保护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下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

2019年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

  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离婚案件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可以在离婚诉讼前、诉讼过程中以及离婚诉讼程序终结后6个月以内提出。

人身保护申请需要有哪些条件?

2019年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地址或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申请应当由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本人或者监护人提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己提出的,由受害人的近亲属或者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代为申请。(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

2019年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

  申请人可以申请以下一项或多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当有必要并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

  5、禁止被申请人在特定场所200米范围活动(包括: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申请人身保护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19年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样不受对方威胁?人身保护可以申请哪些事项?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提交尽可能充分的证据,以便法官能够迅速地作出判断。

  证据可以是伤情照片、就医的病历及医疗机构的相关检查报告,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相关组织的记录或证明,被申请人出具的悔过、保护书或其书写的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书证,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电话录音、手机短信,被申请人曾经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等。

  申请人还应提交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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