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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1-22 浏览:
导读: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那么,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如何赔偿?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

2019年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划拨土地拆迁如何赔偿?

2019年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9年划拨土地拆迁有赔偿吗?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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