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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上工伤保险能报工伤吗?2020年工伤的员工可以开除吗?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07 浏览:
导读: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者罹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劳动者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物质补偿。发生工伤是单位及职工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已经发生工伤就应当及时救治职工,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单位没上工伤保险能报工伤吗?单位不给报工伤怎么办?工伤的员工可以开除吗?大律师网小编今天带来了“工伤保险”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单位没上工伤保险能报工伤吗?

单位没上工伤保险能报工伤吗?2020年工伤的员工可以开除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如此规定,既是对未参保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又不会使工伤职工因单位责任而受到实际利益损害。

单位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单位没上工伤保险能报工伤吗?2020年工伤的员工可以开除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为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条例》规定,认定工伤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的员工可以开除吗?

单位没上工伤保险能报工伤吗?2020年工伤的员工可以开除吗?

  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的严格限制,并视工伤职工的具体情况而定。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停工留薪期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

  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解除。

  综上可以看出:

  1、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主动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裁减工伤人员,这是一种特殊的解雇保护措施。

  2、关于劳动合同终止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应规定,五级、六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不受原劳动合同期满的限制;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即终止。

  3、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

  五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不受影响,自主择业和流动的意愿得到尊重和体现。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

  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如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是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当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大过失时,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工伤人员的劳动合同。这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管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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