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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租赁男女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春节租赁男女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17 浏览:
导读:某视频平台1月15日报道,春节将至,面对过年亲戚的连环催婚,涌现出了租赁男女友市场。租赁费用500到2000左右,如果要求语音通话,查看照片则都需要先付费。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伙都跃跃欲试,想必觉得春节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赚点外快,这也真的是有市场催动新行业的诞生,难怪就是说国人真的很有经商头脑,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律师网小编提醒大家,春节租赁男女友虽然是法无禁止,但是权益很难有保障,甚至会危及人身安全,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带来了“春节租赁男女友”相关的内容,那么,春节租赁男女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春节租赁男女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春节租赁男女友要注意哪些?一起看看吧。

春节租赁男女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春节租赁男女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春节租赁男女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

  私法领域讲的是法无禁止即自由,确实也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禁止租赁男女回家过年。

  但是“出租男女朋友”关系因为牵涉到人身关系,违反了社会公序良序和基本的社会普世价值观,其次涉嫌招嫖、涉嫌性犯罪等,也是在法律的边缘化游走,随时有触犯刑法的风险。

  一般来讲,租女(男)友回家过年都会签合同,其中会约定“租金”多少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有的还会有一些特别的约定,比如“收的礼物不上交”“陪吃陪玩但是不陪睡”“不上坟”等。

  在我国合同法中,租赁是物而不是人,人身不能作为标的物,所以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其次在民法中,由于这种租女友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了我国的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1、首先,租女(男)友合同不是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物,而租女(男)友协议中的标的是人身,基于人身的“租赁”而签署的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合同。

  2、所签的合同无效

  由于女(男)友回家过年的协议,标的是人身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女友回家的协议属于第4条,所以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是无效的。

春节租赁男女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

春节租赁男女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春节租赁男女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

  租女(男)友期间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实质上属于赠与物。自赠与物交付时生效,赠与对方的礼物是不能再要回来的。

  但是如果是租女(男)友期间,一方的亲友错误地认为租赁男女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一方的礼物,就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与,把已送出的礼物再要回来。

  为了保证日后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需要有证据留存意识,如赠送给对方礼物的人证物证留下凭据。

春节租赁男女友要注意哪些?

春节租赁男女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春节租赁男女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

  在租女(男)友期间,可能会去到陌生的城镇或者农村,而有些地方及其偏僻,可能存在被软禁、强奸和暴力伤害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就算有事前审查,一方提供假材料,如何甄别判定真假,对当事人都是有极高的要求,切勿因小失大,以身涉险。

  在租女(男)友期间,若男女双方在不明真相的众亲友不断地赞美声中入戏太深,难以自拔,最终突破男女关系的界限,有可能面临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等刑事犯罪的处罚。如果真闹出“人命”---孩子,可能还会涉及亲子鉴定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在租女(男)友期间,如果男方违反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双方因为假戏真做,自愿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的,通常情况下,由于怀孕的结果是两人的共同行为造成的,若由女方一人承担显失公平。所以如果女方进行流产手术,基于公平原则男方应当承担一部分费用。而如果女方坚持生下孩子,而男方不承认孩子,则需要经过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和男方确属亲子关系后,要求男方承担起作为亲生父亲所应承担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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