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造谣诽谤,是可以起诉的。现实生活中,被人到法院告诽谤的,往往都是被告人在生活或网络上,作出了一些涉嫌诽谤他人的行为或言语,从而被人告的。这时也有两种情况:
(1)被告人确有诽谤事实,且对方证据充分,能证明被告人犯诽谤罪的,那么法院就会判决被告人诽谤,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了。要是被告人不服法院判决的,也应该是收集证据资料,让律师到上级法院上诉。
(2)被告人有某些涉嫌诽谤的行为或言论,但不够构成诽谤的或证据不足的,法院会判决被告人无罪。那么这是被告人一般不可以提起反诉,或即使提起反诉,也只能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由此可见,网络发表言论虽自由,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照样要受法律监管,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否则将为自己的不当言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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