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钱不还一般都是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行就只能诉诸于法律,起诉向你借钱的人,通过法律要回所借财物,这个向法院起诉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不能只是说一句我要起诉就完了的。
2、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而且要按照你起诉对方人数的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例如,李四借张三钱不还,张三起诉李四,先要写一份起诉书提交给法院,如果向张三借钱的人只有李四,那么就提交一份副本,也就是复印件,但如果是李四、王五都借了,而且张三起诉的是两个人,那么就要提交两份副本。如果起诉的当事人是个人,那么起诉书上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的信息;但如果是单位之间,那么就要写清楚双方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相应的负责人姓名。起诉书要写清楚你所请求的事项和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你要起诉什么事情,为什么起诉,然后署名或者盖上公章,起诉书方为完成。
3、我们现在提交了起诉书,那么下面就要进行举证,也就是要向法院提交材料,先要将自己也就是原告的材料,比较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就要提交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当然还要提交证明你诉讼的证据,比如合同、借条或者欠条、双方之间的来往的信函记录等等。
4、在向法院提交了这些书面的证据之后,就要填写一式两份的一个证据清单,里面要详细的列出证据的名称、页数。法院派人核对以后,在这个证据清单上面签字盖章,一份交给当事人,一份用于法院备案。在这些必须的手续和必须交的证据材料都履行完了以后,在七天以内,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可以办理连手续,但是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话,根据法律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院一旦受理以后,就会给当事人发受理通知书,而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七天之内,就要先交案件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但如果当事人有经济困难,就可以在七天之内向法院提出减低、缓交或者免交的申请,如果超过期限不交或者申请不被批准,那么法院就会按照你自动撤诉进行处理。
5、所有的手续都结束后,法院就会排时间进行开庭,当事人就应该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到案件结束以后,就到法院的财务室进行结算所有的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6、在进行诉讼时候,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借条或者欠条之类能够证明当事人权益的证据,不过如果可以协商还是商量着比较好,诉讼是最后的方法。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债务纠纷的费用大头是受理费,涉及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收取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借钱的人拒绝还钱,出借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借钱的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借钱的人玩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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