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第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第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6%—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5%—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4%—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3%—2%
1000万元以上2%—1%
二、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四、担任法律顾问
(一)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为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大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协商收费。
六、解答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实行计时收费。
七、对本收费标准中涉及的任何法律服务,除以上规定的方式以外,均可适用计时收费方式,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八、律师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收费标准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九、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在上述收费标准以下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减少幅度不应超过收费标准的50%。
十、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可以收取差旅费。收费金额在已收取(拟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另行向委托人收取。市外办案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十一、以上收费标准中的各类收费金额均为人民币。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行协商,可以收取外汇。
十二、本办法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五、本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重庆合同债务纠纷律师为您解答关于合同债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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