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铁路集团 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于已有工作岗位和新确定工作岗位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的农民工专车(专列)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输方案时要优先保障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农民工出行,提前集中登记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开展“点对点”直达运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线上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线上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点对点”服务主要针对已有工作岗位和新确定工作岗位的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同时针对用工地比较集中、用工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点对点”输送服务。目前多数省份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制定专门运输方案,采取包客车、火车、专列、车厢以及包机等多种方式开展“点对点”运输服务。相关企业安排专车直接送到用工企业,实现务工人员“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用全国统一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支持农民工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方式在线填报出行需求信息,支持农民工出行健康信息核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类提取农民工返岗复工出行需求信息,为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要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要求,开展农民工“点对点”出行健康服务检查。通过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同乘同户同住密切接触者、过去14天到访地区风险等级等信息。通过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系统、电子社保卡等渠道,引导农民工开展健康信息核验。要指导做好农民工的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体温检测工作,加大对地方健康码工作的指导,不断优化完善各项管理服务措施。
除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外,在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时,要减少设置其他条件。同时,加强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出行服务中信息填报、查询、核验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农民工个人信息安全。
国家层面没有要求参加返岗复工“点对点”的农民工开具健康证明、做核酸检测,也不需要支付体温检测等费用。例如,四川省规定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如有跨市州以上外出务工的需要,均可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新冠肺炎健康检查服务,并出具省内互认的健康证明,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
乘坐“点对点”专列或包车返岗的农民工,只要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及时隔离观察,及时送检排查。对于确诊和疑似病例应当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及时处置,由此产生的诊疗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不需要个人承担。参加“点对点”返岗复工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提供隔离观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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