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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我国法院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3-11 浏览:
导读:如今,家庭暴力仍然存在,行为人通过捆绑,殴打,对对方进行精神上的施暴的这种行为,都构成了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行为对当事人的伤害以及家庭关系的祸害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那么,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国法院如何判定家庭暴力?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

2020年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我国法院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一)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二)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四)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五)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六)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20年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我国法院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一)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

  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者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在实践中持有这种观点的法官还不在少数。至于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再次本人不好评论,但至少在这样的观点下,造成了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

  (二)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这种原因造成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形最为普遍,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了解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

  (三)当事人的软弱造成难以获得赔偿

  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的保护,结果造成了侵害人不断的升级,一旦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了。

  (四)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当有些受害人实在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不得不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来了能够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此次事件不做认真的处理。受害人只能哀叹一声,等待着更为残酷的暴力。

我国法院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2020年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我国法院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1、主体须为家庭中的成员

  所谓家庭成员是指基于婚姻和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对于前夫及未婚同居中的一方是否属于家庭成员的问题,婚姻法及解释并未明确规定但审判实践中是将其排除在外的。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2、主观方面是故意

  家庭暴力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会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且大部分情况下行为人都具有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过失行为即使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结果也不应认定为家庭暴力。所以家庭暴力如何界定,要看行为人主观方面是不是故意。

  3、客体是受婚姻法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

  侵害的是家庭成员的生命权、自由权、身体健康权、心理健康权等。家庭暴力的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家庭成员中处于弱势的群体。就现实情况看,家庭暴力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尤以妇女居多,而在妇女中又突出地表现为妻子。

  4、客观方面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规定,伤害结果为轻微伤时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如果伤害结果为轻伤或重伤时则属于刑法的调整范畴。如果从伤害结果来看,受害人就很难举证。此外,由于每人个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对于婚姻法规定的精神上的伤害的计算就更加困难。因此很多学者认为以伤害结果来界定家庭暴力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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