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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出入境海关防疫措施有哪些?出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犯罪吗?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3-11 浏览:
导读:国家为抗击疫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资,终于成效显现,疫情已经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疫情却在全球开始蔓延,严守出入境国门防疫安全,内防输出、外防输入就显得格外重要,以防疫情通过口岸传播扩散,避免境外输入病例致国内疫情形势反弹,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疫情期间海关防疫”的相关内容,那么,疫情期间出入境海关防疫措施有哪些?出入境人员如何进行健康申报?出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犯罪吗?下面,一起去阅读了解吧。

疫情期间出入境海关防疫措施有哪些?

疫情期间出入境海关防疫措施有哪些?出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犯罪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均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接受检疫,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2.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实施隔离。发现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并依法实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3、发现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时,实施留验。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4、阻止染疫人、染疫嫌疑人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5、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6、疫情报告与通报。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出入境人员如何进行健康申报?

疫情期间出入境海关防疫措施有哪些?出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犯罪吗?

  海关审核申报内容:有无症状,是否在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的地区或国家,有无接触史。

  入境、出境检疫的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具体方式可以纸质填写,也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健康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出入境人员最佳方式是用小程序进行填报,生成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放。

出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犯罪吗?

疫情期间出入境海关防疫措施有哪些?出入境人员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犯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

  为了防控疫情经口岸传播,我国从3月3日零时正式启用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指的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而构成犯罪的其中一项情形就是“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此次新冠肺炎虽属于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的是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因此,只要是抗拒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险就可能涉嫌犯罪。

  此次疫情的防控措施中包括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能隐瞒。隐瞒病情,未如实申报,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将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为(法发[2020]7号)规定: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根据以上规定,不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情形,属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经确诊新冠肺炎患者量刑更重,《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毒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疑似病人,有前面的行为,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属于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犯罪情形,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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