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我们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生产出来的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口罩,佩戴后可能还会有传染风险,这是肯定不行的。
二是制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口罩,这样的口罩也是不合格口罩。
三是弄虚作假,搞一些“早产”的口罩,虚标口罩生产日期,有些案例发生以后也被媒体披露了。
四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进行销售的。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赦”,对于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及时督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通报、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追究违法分子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热线电话、登录12315平台进行投诉。
消费者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由经营者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若经营者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仍销售的,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除要求经营者退还已支付货款外,还可要求经营者按照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时,为500元。
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购买口罩时注意以下几点:
1、 科学防控理性购买。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要有正确的认知,不要盲目追求最高等级,应针对不同的场合及防护的需要做到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避免浪费。
2、正规渠道购买防上当。消费者购买口罩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药房、平台购买,要认准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依据相关规定,售用于防疫的医用口罩经营者必需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在网上销售的还需同时进行“网络交易备案”。千万不要在无证照企业、个人或微信群、朋友圈等不正规渠道购买。拒绝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等不法行为。
3、 学习商品知识,掌握的“硬核”技能。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准执行标准,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表面有无破埙、变形等问题。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时,要仔细问清楚发货及到货时间等信息。相关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信息,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医疗器械“栏目中查询。(http://www.nmpa.gov.cn)。同时消费者还要关注相关政府部门和近期发布的一些打假、识假报道和知识宣传掌握第一手的资讯。
4、价格虚高可举报。日前,省政府对哄抬价格的标准进行首次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1元/只。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不得超过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价格或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
5、证据留存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留存。如索要发票、做好消费记录、聊天内容和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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