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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妨害公务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律师辩护词怎么写?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01 浏览:
导读:妨碍公务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少见。比如交警执法的时候,被执法人不配合,对交警拳脚相加,这就属于妨碍公务。还有警察执行人物,嫌犯亲属阻挠也属于妨碍司法。那么,妨害公务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怎么量刑?妨害公务罪律师辩护词怎么写?下面由大律师网西湖区妨害公务罪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西湖区妨害公务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西湖区妨害公务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律师辩护词怎么写?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西湖区妨害公务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律师辩护词怎么写?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

妨害公务罪律师辩护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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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害公务辩护词范本

  审判长:

  某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被告人徐**的辩护人,在通过庭前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听取其陈述,刚刚又通过法庭调查,对本案情况本人已经有了较全面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对此辩护人不持异议, 但就本案有关情况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被告的多次供述中也可以看出,被告认罪态度一直很好,没有与公安机关作任何对抗,如实的供述案件发生的经过,为查清案件提供了便利,从刚刚的庭审中也可看出,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现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有悔罪的意愿,故酌情可以给予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在犯罪前一直是本本分分做人,无违法犯罪行为,只因一时的糊涂而构成犯罪,且被告人是因喝酒后害怕被处罚,心情极度紧张以致失足错将油门当成刹车而铸成大错,但应该给其一个改过的机会,为此请求给予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在犯罪中相对来说主观恶意较小,其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只是想逃避检查,在车前有警车挡道情况下,匆忙逃跑,碰上了刚从车上下来的警务人员,头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视线受到车前人的遮挡,又误踩油门,而造成一些伤害的后果,从现场图中也可看出被告人行驶的距离并不太远,事后被告人对受伤的警务人员及时进行了赔偿,对受损物品也进行了赔偿,减少了社会危害,降低了受害人的损失,对此也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被告人能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此,对其也应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少,又有悔罪的意愿。且从《刑法》的立法宗旨来看,惩罚只是一种对犯罪的处罚手段,而其最终目的是让犯罪分子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为此,本辩护人恳请法庭能给被告人一个悔过从新的机会,对被告人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望请能予以采纳。

  辩护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西湖区妨害公务罪律师为您解答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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