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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试用期套路有哪些?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02 浏览:
导读:“筛选工作机会-应聘面试-通过入职-试用期-转正”进入职场之后都需要经过这样的一个流程,但是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总是各种套路,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试用期”的相关内容,那么,试用期套路有哪些?延长试用期违法吗?试用期违法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来阅读了解吧。

试用期套路有哪些?

2020年试用期套路有哪些?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一是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最坑的当然要数应届毕业生,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后以各种理由辞退应聘者。这使应聘的毕业生白白付出大量时间精力,也错过最佳就业期,造成很大损失。

  针对此现象,《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些规定,将会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行为。

  二是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勤勤恳恳地在用人单位工作三个月,眼看试用期将满,没有收到转正通知,却得到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消息。这种情况在毕业生就业时也十分多见,也是用人单位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是“试用期”等于“白用期”。

  以前很多毕业生对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以为试用期就应该拿低工资或者没有劳动报酬,这是一种误解。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对此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不能再让应届毕业生做廉价劳动力;而毕业生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在试用期应得的劳动报酬。

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2020年试用期套路有哪些?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的延长或缩短,但总期限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实际上,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劳动者合同变更有效与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必须要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单方延长试用期。

  此外还需注意,试用期延长不得超过法定试用期的上限一定要在已约定试用期期限届满前完成延长书面确认,以免视为员工已经转正而不能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违法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试用期套路有哪些?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确定是违法辞退,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

  但是,若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人单位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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