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2020年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招摇撞骗罪同时犯诈骗罪怎么判刑?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07 浏览:
导读: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新闻资讯上冒充军官、冒充警察行骗,“找门路”和“婚恋骗子”尤其多见,对于这类骗局,大律师网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谨慎甄别,那么,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招摇撞骗罪同时犯诈骗罪怎么判刑?一起看看吧。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0年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招摇撞骗罪同时犯诈骗罪怎么判刑?

  (一)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一贯招摇撞骗或流窜作案,影响极坏的;屡教不改的:犯罪手段特别卑劣的;后果严重的,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2020年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招摇撞骗罪同时犯诈骗罪怎么判刑?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招摇撞骗罪同时犯诈骗罪怎么判刑?

2020年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招摇撞骗罪同时犯诈骗罪怎么判刑?

  因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虑,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间界限清晰,两者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使得原本无交叉或重合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式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时,其行为仅成立招摇撞骗。而当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时,那么该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