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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6-02 浏览:
导读:新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注册股东出资的方式,跟之前的公司法相比,有了一些变化。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方式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2020年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2020年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公司注册股东出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2020年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一、 直接诉讼

  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派生诉讼

  派生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之所以确定这样一个制度,是因为公司往往被大股东所控制,如果他们侵害公司利益,实际上是损害小股东利益谋取个人利益,他们是不会让公司对自己提起诉讼的;同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代表公司对自己提起诉讼;还可能存在公司董事疏于职守,怠于诉讼的情形。所以,派生诉讼对于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利是有重大作用的。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

2020年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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