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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在网络上参与赌博会不会构成犯罪?庄家是赌博罪还是参与赌博?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6-23 浏览:
导读: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赌博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赌博已经成为赌博的重要方式,给公安机关处理赌博犯罪增加难度,那么在网络上参与赌博构成犯罪吗?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网络上参与赌博会不会构成犯罪?

2020在网络上参与赌博会不会构成犯罪?庄家是赌博罪还是参与赌博?

  依据我国网络赌博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在网上参考赌博,有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情形时,会构成刑犯罪。

庄家是赌博罪还是参与赌博?

2020在网络上参与赌博会不会构成犯罪?庄家是赌博罪还是参与赌博?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由此可见,庄家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话,就是以赌博罪处理。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20在网络上参与赌博会不会构成犯罪?庄家是赌博罪还是参与赌博?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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