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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01 浏览:
导读: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那么,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惑。

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

2020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

  一、施工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变更后的合同价款依照以下原则调整

  合同中已有适用单价的,变更工程按已有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已有类似单价的,变更工程按类似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结算价。

  2、合同价款

  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二、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三、施工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

2020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

  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

  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施工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所以,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适宜采取招标方式签订。

  (二)施工合同主体,在签订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施工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施工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施工的资格。

  (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

  (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

  (4)承包人的信誉。

  (5)承包人的建设施工经验。

  (三)建设施工总包与分包

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

2020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施工合同签订的形式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索赔报告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d内报出。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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