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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死亡后谁是第一继承人?2020年丈夫意外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06 浏览:
导读:人能从出生一直平安顺遂到老是很不容易的,出生后婴幼儿的夭折率并不低,到成年之后疾病和意外又会随时夺走生命,生命是坚强也是脆弱的,如果婚姻中一方因遭遇意外而不幸离世,在有生育子女的情况下也应振作起来尽快重拾心情抚育子女,让子女健康成长。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丈夫意外死亡”相关内容,那么,丈夫意外死亡后谁是第一继承人?丈夫意外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丈夫死亡孩子抚养权归谁?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丈夫意外死亡后谁是第一继承人?

丈夫意外死亡后谁是第一继承人?2020年丈夫意外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

  丈夫死后房产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丈夫意外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

丈夫意外死亡后谁是第一继承人?2020年丈夫意外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

  可以由其妻子、子女、父母参与均分,但有其有未成年子女的应先提取至成年的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丈夫死亡孩子抚养权归谁?

丈夫意外死亡后谁是第一继承人?2020年丈夫意外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

  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由妻子抚养孩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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