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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发生船舶碰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船舶沉没没有钱打捞怎么办?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29 浏览:
导读:船舶碰撞的赔偿主要在财产损失,而财产损失包括船舶损害、船上的损害和对第三人财产的损害。那么,发生船舶碰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船舶沉没无钱打捞怎么办?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说说。

发生船舶碰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2020发生船舶碰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船舶沉没没有钱打捞怎么办?

  1、没有过失的船舶碰撞

  无过错的船舶碰撞,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简单来说,就是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完全是因为客观原因或不明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

  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为相互不负赔偿责任,损失就由各方自己承担。

  2、都有过失的船舶碰撞

  这种共有过失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是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要确定各方过失的责任,按过失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单方过失的船舶碰撞

  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在泊位上的船舶,或系泊浮筒的船舶以及浪损等。

  单方过失引起的船舶碰撞,需要由过失方承担损害赔偿,如果波及第三方,过失方还需要承担第三方的损害赔偿。

船舶沉没没有钱打捞怎么办?

2020发生船舶碰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船舶沉没没有钱打捞怎么办?

  沉船所有人没有钱打捞船舶的,由沉船所在地港(航)务主管机关负责打捞,捞起的原物或者处理原物所得的价款支付打捞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下列沉船应当进行打捞:

  (一)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者工程建筑的沉船;

  (二)有修复使用价值的沉船;

  (三)虽无修复使用价值而有拆卸利用价值的沉船。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第五条规定范围的沉船,沉船所有人应当自船舶沉没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打捞计划和完工期限,经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打捞。

  第八条 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根据第四条规定所捞起的船体、船用器物、货物或者解体所得的钢材、机件等,在无法或者不易保管的情况下,可以作价处理。

  沉船所有人自船舶沉没之日起一年以内,可以申请发还捞起的原物或者处理原物所得的价款,过期如不申请即丧失其所有权。

  沉船所有人在领回原物或者价款时,应当偿还有关打捞、保管和处理等费用。

船舶沉没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偿吗?

2020发生船舶碰撞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船舶沉没没有钱打捞怎么办?

  发生船舶沉没事故时,如果投保人没有提交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拒付是合理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百五十二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要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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