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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10 浏览:
导读:租房之后因反悔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未到期但需要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但是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然明确,此时需要解约需要根据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那么,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一种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租赁时间约定了具体期限的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不定期租赁合同就是没有约定租赁物使用期限的合同。

  有期限的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在法律规定上有所区别。

  对于有期限的租赁合同,法律对租赁期限是有限制的。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实在有超过二十年的必要,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续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并不是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而只是超过的部分无效。

  另外,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则视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产生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

  第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在六个月以上,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比较随意,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话,就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中既可以选择一定的期限,也可以订立不定期租赁,但是鉴于不定期租赁的性质,如果当事人需要长时间稳定的出租或者使用租赁物的话,最好还是订立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1、支付租金。

  《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并且不是附合装饰装修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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