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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11 浏览:
导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常被人误认为是“私企铁饭碗”,实则不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是可以解除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内容,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塬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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