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生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生效时间。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许可专利权的对许可合同进行备案登记的,会收取150-200元不等的登记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收费-国内部分》
(七)专利登记费
1.发明专利 200
2.实用新型专利 150
3.外观设计专利 150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的,应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