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也就是说,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住房抵押贷款年限主要看款项用途,理论上来说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
一、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3.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二、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
1.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2.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首先,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银行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银行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然后银行签贷款合同;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接下来客户到银行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最后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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