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下协议不能以敲诈勒索罪起诉。但是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 被迫签下的协议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 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证明借条无效: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可以要求赔偿。被胁迫签订的买卖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被法院撤销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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