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共享单车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其涉及金额较小,无法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当用户缴纳押金后,在用户拿到返还的押金之前,共享单车等占用押金期间,押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或其他孳息收入(比如购买理财产品或炒股等)都归属于其他平台。此类平台,通过押金规则可以构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即使平台不跑路,它也能给平台带来巨大的利益。简单来说,如果用户不提交申请押金退还,押金就处于平台的控制之下。更重要的是,这些单车租赁,都是需要预充值,才可以开锁服务。在预付费前提下,收取押金且不自动退还的规则,则有明显不当占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的嫌疑。
目前,类似共享单车这种收取押金,为广大人民提供出行交通便利的平台或企业,国家也在密切关注他们的动向。国家鼓励创新企业为民谋福利,但同时也禁止以此作为犯罪的掩盖方式。相关部门也正在为此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最大程度上帮助他们避免走向非法集资或其他犯罪行为。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