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借的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结婚了,也不会发生混同,债权人无权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请求另一方一起偿还,婚前借的钱不需要夫妻一起还。
但是,如果该笔婚前债务,在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用该笔借款所购买的财物已经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该债务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主张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债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前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用该债务购置财物后,只有该笔债务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物的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一起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财产可以用来偿还婚前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六)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七)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此外,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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