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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29 浏览:
导读:离婚当事人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争议不下不下之时,为了打破这种僵持的居民,当事人任意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那么,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以上法条可知,首先,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

  最后,执行的费用,如果对方非常配合的话,如期按照判决履行财产的分配,就没有这个费用,但是一旦对方耍赖,这个执行的费用还是需要花费的,执行的费用也是按照执行的标的收取的,具体是:①执行金额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②1万一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③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交纳。

  以上三个费用就是诉讼费、保全费和执行费虽然最终是需要败诉方承担,但是原告还是需要先行垫付的,并且,诉讼费的话原告肯定也是需要交纳一部分的,因为这个财产的分配,法院不会完全按照当事人诉求去分配,这样就是双方分担诉讼费的。

  另外一部分费用就是律师费用了,离婚案件可以选择是否委托律师,因为离婚案件可以由自己全程参与,因为婚姻关系案件是双方当事人开庭必须参加的,即使你委托了律师,开庭也是要去的,除非是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人。

  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当地的生活经济水平规定的,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且律师也是按照你的争议的事项或者财产的份额多少收费的,律师收费的方式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个阶段全部的代理费,另一种是部分的风险代理,第一种就是一次性缴纳代理费用,律师完全代理这个阶段,直至这个阶段结束,没有其他费用;第二种是先缴纳一定的启动费用,剩余的费用按照执行回的财产的比例收取,这个比例一般是财产的30%以下。

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1、一般情况下

  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审):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特殊情况下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麻烦情况下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4、总结:

  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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