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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0-08 浏览:
导读:新闻媒体报道中经常可以听到“某某被处于行政拘留5日”等说法,想必大家对行政拘留也比较熟悉,行政拘留是非常重要及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之一,是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与惩戒的场景。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行政拘留”的相关内容,那么,行政拘留由谁负责执行?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行政拘留由谁负责执行?

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这里包括了执行主体和执行场所两个方面的内容。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主体是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有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无权自己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只能决定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关于执行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将被处罚人送至拘留所执行处罚。

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

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拘留所,是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专门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行政拘留在哪里执行?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法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行政处罚活动中,一方面,为了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行政效率,行政处罚一般不停止执行;但另一方面,由于任何国家机关在决定处罚时都可能出现错误,为了体现权力制约,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必须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救济手段。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原行政处罚一律都予以执行,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来说,即使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认为是错误的,也不可挽回。因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就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这里的“申请行政复议”,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中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等作了具体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这里的“提起行政诉讼”,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处罚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处罚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只有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才有可能暂缓执行对其决定的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的效力适用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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