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食物中下药,意图对人性侵的,可能涉及到罪名包括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危害后果未发生的,按犯罪未遂处理。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未遂一般要结合具体案情在三年上下量刑。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女性遭受到强奸行为的的侵害时,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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