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5、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1)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 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 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 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 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 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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