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行政裁决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行政裁决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2-25 浏览:
导读:行政裁决是指由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居中进行裁处的具体行政行为。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行政裁决”的相关内容,那么,行政裁决事项的范围有什么?行政裁决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行政裁决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行政裁决事项的范围有什么?

行政裁决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行政裁决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对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权属纠纷、政府采购纠纷等的处理。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主要有如下四大类:

  (一)对民事赔偿案件的行政裁决

  这一类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侵权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作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行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产生损害纠纷时,权益受到损害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使其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或赔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民事补偿案件的行政裁决

  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术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涉及补偿的还有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

  (三)对民事确权案件的行政裁决

  这一类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权属纠纷的裁决。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包括土地、草原、水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所作的处理,就是行政裁决。

  2.国有资产产权的裁决。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拥有最终裁定权。”

  3.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4.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的裁决。所谓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纠纷,是指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发生的纠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四)对其他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

  即民间纠纷的裁决。如国务院颁布的《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基层人民政府对民间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并经基层人民政府负责人审定、司法助理员署名后加盖基层人民政府印章。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15天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基层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

行政裁决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行政裁决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行政裁决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受理。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并按情况分别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 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

  (二)审理。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5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送达申请人。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办理,可以吸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等参与审理。

  (三)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审理认定的事实,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勘验、专家评审和公示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行政裁决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行政裁决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行政裁决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行政裁决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二款: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发现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