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公民如何监督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哪些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1-26 浏览:
导读:交通警察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主要责任群体,但是过往有部分交通警察有出现违规执法的现象,在这种情形下监督就是保障交通警察严格公正执法和执法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交通警察受监察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同时社会上的公民也可以对交通警察执法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监督交通警察执法”的的相关内容,那么,交通警察执法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公民如何监督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哪些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交通警察执法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民如何监督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哪些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这一规定从执法准则、行为规范方面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提出了三个原则。

  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道路交通管理。首先是在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时,有法可依,有理有据。这里所说的法,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根据其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去实施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既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也不能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职权,对违法行为眼睁眼闭,或者是对特权车辆或者关系人予以特殊的照顾。最后一点,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也很重要。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执法时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同时注意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操作,做到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时,应当尽量简化手续。这既体现了方便群众的原则,也有利于维护道路交通的畅通、有序。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违章处罚、驾驶证的办理以及机动车检验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简化手续的工作,但是最应当进一步改进的仍然是这方面的工作,群众最需要也是这方面的工作。有的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工作态度生硬,对于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不向群众解释清楚,让群众多次白跑;有的交通警察对于违法行为人缺乏尊重,处罚不告知事由或者扣留驾驶执照后不及时处理;有的办事手续需要跑多个部门、多个地点办理,而不是从方便群众考虑搞“一条龙”的服务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作出规定,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完善这方面的工作是一个积极的促进。

  三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整体工作要求是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具体讲,“公正”,是指处理各种问题大公无私,对各方当事人不偏不倚;“严格”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是言语、举止有礼;“高效”是指工作效率高,处理问题迅速。这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标准。

公民如何监督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

公民如何监督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哪些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对公民监督交通警察执法活动作了专门规定,除了监察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以外,社会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交通警察执法活动。这是考虑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服务的,应该也必须接受社会和公民的广泛的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经常要与社会组织和公民发生联系,其执行职务的活动更是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执行职务活动是否违法违纪,公民和社会是了解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监督形式是多样的,渠道是多种的,既可以对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改进的意见,也可以通过社会舆论进行监督,还可以对其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这是一种义务性的规定,不能想接受监督便接受,不想接受监督便自行其是。而且法律还强调必须是自觉的接受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应公布举报电话,对公民的检举、控告、投诉,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应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投诉人。这样保证了公民监督的有效性。

哪些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公民如何监督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哪些部门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关系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必须保证公正严格执法,必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是保障交通警察严格公正执法和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交通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都应当依法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二,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建立内部督察制度,加强内部的自我监督,由督察部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督察部门主要是通过日常的各种监督活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监督也要依照公安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做到即强化内部监督,同时也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严肃执法的权威。

  第三,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机关不仅对下级机关在业务上有领导责任,而且应当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这是上级机关的权利,也是上级机关的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是很重要的,因为上级机关容易发现下级机关执法中的错误,也便于及时纠正这些错误,这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情况加以监督,如下级机关是否依法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罚当事人,下级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等等。上级机关发现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这里所说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既包括执法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也包括更高一层的上级机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