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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是什么?销售者售出瑕疵产品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2-25 浏览:
导读:我们作为消费者都希望自己所购买的产品是属于合格产品,但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若是购买到缺陷产品或瑕疵产品都是可以向商家要求售后的,若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害还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产品瑕疵”的相关内容,那么,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是什么?销售者售出瑕疵产品要承担什么责任?赠品是瑕疵产品可以要求赔偿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是什么?销售者售出瑕疵产品要承担什么责任?

  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

  (3)赔偿顺序不同。对于产品瑕疵,消费者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对于产品缺陷,消费者即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偿。

  (4)赔偿的方式和标准不同。对产品瑕疵,可以由销售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伤害,销售者、生产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适用责任不同。产品瑕疵主要是适用违约责任,如果有侵害财产和人身权的事件发生,才适用侵权责任。产品缺陷则是既可以适用违约责任,又可以适用侵权责任,由受害的消费者选择其中之一。

  (6)诉讼时效不同。产品瑕疵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销售者售出瑕疵产品要承担什么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是什么?销售者售出瑕疵产品要承担什么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了销售者对出售产品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形式,具体包括:

  (1)修理。是指销售者对已经出售的瑕疵产品,进行必要的修复,使该产品符合应当具备的性能、明示的标准或者明示的质量状况。

  (2)更换。是指销售者对瑕疵产品,用质量符合要求的同样产品进行替换。

  (3)退货。是指销售者将瑕疵产品收回,并向产品购买者退还货款。

  (4)赔偿损失。承担这种责任方式的前提是,已经“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这里所讲的损失,是指除产品之外的损失,比如交通费、邮寄费等。

赠品是瑕疵产品可以要求赔偿吗?

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是什么?销售者售出瑕疵产品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是赠与人不承担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赠与人也负有瑕疵担保责任,附义务的赠与就是其中之一。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因为受赠人接受赠与以履行一定的义务为条件,根据公平和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既然受赠人为接受赠与履行了一定的义务,那么与之相对应的,赠与人就应当在一定限度内保证赠与财产无瑕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受赠与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商家的促销赠与行为构成了合同法上的“附义务的赠与”行为,应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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