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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刑事申诉所需要的新证据有什么?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3-10 浏览:
导读:刑事案件原被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刑事申诉”的相关内容,那么,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刑事申诉所需要的新证据有什么?刑事申诉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刑事申诉所需要的新证据有什么?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刑事申诉所需要的新证据有什么?

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刑事申诉所需要的新证据有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应当认定未“新的证据”:

  (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

  (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申诉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刑事申诉所需要的新证据有什么?

  申诉原则上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但是,对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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