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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3-27 浏览:
导读: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遭遇意外伤害导致受伤是可以认定工伤的,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工伤认定程序”的相关内容,那么,认定工伤的三个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认定工伤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俗称的工伤认定“三工”原则。而这一原则的“三要素”,在认定工伤过程中缺一不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伤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在定点工伤医疗机构治疗的同时,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申请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点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审核 根据申请材料在15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 对审核结果在15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批。

  5、办结

  根据审批结果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员工是否属于工伤。

  6、送达

  送达方式为员工自愿选择在窗口领取或者邮寄送达。

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如下待遇:

  1、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康复待遇:工伤职工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经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依法享受伤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亡待遇:工伤职工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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