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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卖淫嫖娼怎么处罚?卖淫嫖娼情节较重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4-13 浏览:
导读:卖淫嫖娼就是以金钱为中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卖淫嫖娼怎么处罚?卖淫嫖娼情节较重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详细知识,希望有所帮助。

卖淫嫖娼怎么处罚

2021年卖淫嫖娼怎么处罚?卖淫嫖娼情节较重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只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卖淫嫖娼情节较重的情形

2021年卖淫嫖娼怎么处罚?卖淫嫖娼情节较重的情形有哪些?

  被查获后拒不悔改、态度恶劣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行为被查获后拒不认错、态度恶劣的,该类情形属于情节较重,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且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当事人已经发生性行为的。若卖淫嫖娼人员已经发生了性关系,无论是否已支付钱财,视为卖淫嫖娼既遂,该情形亦属于情节较重,将被处以拘留,且可以并处罚款。

  长期或多次卖淫嫖娼的。若卖淫人员长期以此为职业,并多次进行性交易,而嫖娼人员并非首次进行嫖娼的,该类情形亦属于情节较重。

  曾因卖淫嫖娼被处罚又再犯的。违法当事人曾因卖淫嫖娼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罚,再次因卖淫嫖娼被查处的,视为累犯,属于情节较重情形。

  多人聚集进行卖淫嫖娼的。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时进行性交易,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性质恶劣,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当然属于情节较重。

  患有传染性疾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若卖淫嫖娼人员患有梅毒、淋病等性病,在其不明知自己患病情况下而进行卖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经传染给他人,该情形属于情节较重,若当事人明知其患有严重传染病而故意进行卖淫嫖娼的,则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卖淫嫖娼的客观要件

2021年卖淫嫖娼怎么处罚?卖淫嫖娼情节较重的情形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

  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妇女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是一种重要的广义的组织行为。

  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实施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实行行为,对于具体施行组织卖淫活动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

  上述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

  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卖淫组织,强迫不愿卖淫者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引诱,是指以金钱、财物、色相等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诱使他人参加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

  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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