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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可以从医院收集哪些证据?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4-19 浏览:
导读:医患关系是咱们现在较紧张的社会关系,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医疗纠纷。那么当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呢?医疗纠纷可以从医院收集哪些证据?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网下了解看看吧,希望能有所帮助。

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可以从医院收集哪些证据?

  向县级卫生主管部门投诉,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电话12320。

  12320卫生热线接受公众的投诉举报,初步形成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解决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畅通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医疗纠纷途径解决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可以从医院收集哪些证据?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医疗纠纷处置方法。

医疗纠纷可以从医院收集哪些证据

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可以从医院收集哪些证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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