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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追尾责任怎么划分?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5-25 浏览:
导读:船舶追尾责任怎么划分?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船舶碰撞由谁处理?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船舶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船舶追尾责任怎么划分?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

  船舶碰撞过失责任的划分要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决定。

  船舶发生了碰撞之后,海事执法人员在分析碰撞责任时,应根据碰撞以前的事实经过和双方所采取的避让措施作为判断责任的基础。至于两船业己迫近,形成了紧迫危险后在碰撞前的一瞬间,双方企图避免碰撞所采取的紧急措施,无论此项措施是否正确,虽与确定责任的程度有关,但主要是由于驾驶人员事前的疏忽和过失才形成紧迫局面,因此责任的重点在于事前所采取的避让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地方的规定是否合理,才是主要的依据。

  船舶从不同的角度划分,有不同的分类结果。碰撞从责任方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一方的过失所造成的,受损一方的全部损失应由过失一方的船舶负责。

  这一原则在国际上统一的。例如,船舶在港内航行碰撞了停靠在码头旁或系泊于浮筒上的船舶,停泊的船舶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航行的船舶负责赔偿。

  2、如果船舶所发生碰撞事故,双方都有过失时,双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分摊。

  如果损失的程度相当或过失责任的比例难以判定时,双方的损失由双方平均负责。对于人身伤亡,碰撞当事方应负连带责任。

  3、双方无过失责任是指碰撞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完成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原因不明所造成的。

  客观原因可能来自不可抗力,也可能出于意外事故。无过失碰撞的损害应由遭受者自行负担。

  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

船舶追尾责任怎么划分?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

  船舶相撞造成船上货物损失的,由船舶碰撞责任人承担赔偿的两种,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 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

  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

  船舶碰撞由谁处理?

船舶追尾责任怎么划分?船舶相撞货物怎么办?

  因船舶碰撞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适用船舶碰撞发生地的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

  第二百七十三条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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